昨天,记者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
目前,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正式立项。项目首席专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分析,根据三中全会要求,房地产税改革有望在先立法的基础上,启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四项税种的共同改革。
对于近日房产税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在23日会上包括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三位官员,均明确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