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广告不能出现“买房就能上XX学校”等承诺
将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
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
不得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很多消费者购房看中未来升值潜力,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广告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距五一广场仅20分钟”之类的描述将被禁止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标示项目位置,也是房地产广告中禁用的内容之一。通俗说,楼盘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毗邻XX地铁站”、“距五一广场或地铁站仅15分钟”之类含糊不清的描述将被禁止,避免引起购房人的误解。
按理说,开发商标出楼盘地理位置,能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但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示意图来标示,比例严重失当。对此,《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广告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新规有助市民理性置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对违法规定做出了明确的惩罚要求:违反该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分析,这些新规有助于消费者买房时做出理性抉择,但对房价没有直接影响,。著名学者王林表示,新规禁用的这些宣传语比较容易误导消费者,而实际上,卖房时承诺的很多卖点在项目竣工之后未必能够兑现,往往造成纠纷、投诉,甚至上升到法律诉讼层面。王林认为,对于营造公平的营销推广环境,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减少购房纠纷起到约束和积极的意义,但能否严格落实更为关键。
楼宇观察
不妨跳出“概念营销”思维
“明明广告说的是5字头起,结果去到营销中心,销售人员说那些是特价房,已经没有了”;“广告宣传单上明明说周边要建一个大型超市,但等了三四年了,至今超市的影子都没有。”房地产商为达到销售的目的,往往会给购房者描绘一个无比美丽的蓝图,至于能否兑现,开发商“概不负责”。
过分营销、炒作概念,甚至是虚假广告,在目前的长沙房地产广告市场中极为普遍。去年新版《广告法》实施后,这一现象有所改善,但是由于监管有难度,再加上一些房地产广告商自律精神不强,当下市场上还是有“超×的投资回报”、“距离××标志性建筑物××分钟”等违规的广告内容。
其实,这种广告内容往往过于概念化,有种千篇一律的感觉。比如,但凡生态资源比较突出的楼盘,都无一例外喜欢用上“一线江景”、“临湖而居”等广告词,但到底离哪条江、哪个湖有多近,广告无法体现出来。又比如临近地铁站的项目,都会使用单一的“地铁盘”的概念,但到底毗邻的是哪条地铁,离地铁的距离到底有多远,购房者无法得到准确的信息。
一味“概念营销”,往往会让广告陷入同质化境地,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购房者观看的兴趣。在房地产广告“紧箍咒”越来越严格的今天,不妨跳出单一的“概念营销”思维,让真实、准确而富有创意的信息去树立楼盘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