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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问责制遭遇“软执行” 26个城市涨幅超10% 房价控制目标“落空”

2014-01-06 14:55:42 来源:当代商报 编辑: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问责制能否真正“兑现”,公众颇为关注。

        26城市房价涨幅超10%

        郊区本是北上广深楼盘的价格“洼地”,但2013年这些一线城市的郊区楼盘却接连出现放量成交势头,价格一路飙涨,甚至领涨整体楼市。短短一年间,位于北京大兴的地铁4号线始发站的楼盘,平均每平方米上涨幅度超过5000元。位于南五环外的亦庄,不少楼盘价格每平方米则突破3万元。

        2013年,中国楼市迎来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国务院2013年初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多地城市为此提出,当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表示要“基本稳定”。

        然而,过去的2013年,全国许多城市房价都出现明显上涨,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基本无望。数据显示,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大多数二线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都未超10%,广州为8.1%,深圳为8.6%。这一数据远低于房价上涨幅度。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综合数据来看,四个一线城市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几乎不可能;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完成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3个涨幅在8%-10%之间的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同样非常大。”

        “招式”频出难控房价

        事实上,严控房价一直是各地贯穿全年的工作,不少城市使出“浑身解数”,创新调控“招式”。抑制供需两端,统计数据被“压低”,短期内降了温,但未有实质性影响。例如,北京在2013年初“国五条”落地细则中明确要求“新项目价格不高于周边,老项目价格不高于前期”,临近年底又要求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万元的新盘不予发放预售证。上海、广州等地大量推出郊区盘以平抑房价。

标签: 楼市 问责制 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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